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江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雪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但晓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嘉华大桥继续投入资金和收购渝涪公司股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申购新股尚未卖出所致。
3、应收票据: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4、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款项的收款时间与上期收款时间存在时间性差异所致。
5、预付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工程成本。
6、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天江坤城项目合作诚意金所致。
7、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高九路项目继续投入所致。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以渝涪公司股权设立资金信托所致。
9、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嘉华大桥新增投入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坏账准备影响所得税所致。
11、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12、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工程成本所致。
13、预收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已结转工程收入。
14、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系2006年度员工考核奖金在2007年发放所致。
15、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增加而相应增加所得税所致。
16、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系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调增从而导致贷款利息相应增加所致。
17、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退还渝涪公司部分合作资金所致。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1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贷款所致
19、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嘉华大桥项目新增长期借款和调整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20、长期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利用渝涪股权信托取得融资所致。
21、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原因系执行新准则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2、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退还中铁八局履约保证金。
23、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工程收入所致。
24、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工程成本所致。
25、财务费用:随着公司对嘉华大桥投入的不断增加,资本化利息相应增加,加之本期收到工程合作垫资收益1,406万元,两因素导致本期财务费用减少。
2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所持有的证券数量较上期有所增加,其公允价值相应发生变动所致。
27、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捐赠抗洪救灾费用所致。
28、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利润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重庆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重庆路桥唯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
2005年~2009年度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报告期内,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津
总经理:王庆瑜
2007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编号:临2007-036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召开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渝信壹号”网下新股配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网下新股申购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沉淀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07年11月16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参与重庆国投公开发行的“渝信壹号”网下新股配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网下新股申购,单次参与计划资金上限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循坏使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参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渝信壹号”网下新股配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网下新股申购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
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5日
联系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邮政编码:400060
联 系 人:刘爽朗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0日
附: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重庆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重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07]103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针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以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目的,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在重庆证监局的指导下,公司的治理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公司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江津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志勇同志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公司董秘张漫同志负责具体自查活动的开展。
领导小组成立后,制定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专项活动的阶段内容: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司自查;2007年7月30日前完成公众评议;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公司整改。公司投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主要部门。
2、根据计划安排,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证监会通知规定的自查事项,深入查找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查工作于2007年6月30日完成,并于7月初形成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3、2007年7月1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自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上报重庆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4、2007年7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报露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刊载了公司治理活动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以及重庆证监局的相关联系方式,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状况的评价。
5、2007年9月18日,根据重庆证监局相关要求,公司聘请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6、2007年9月24日,重庆证监局对公司进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检查,并与会计师就公司内控情况审计情况交换意见。
7、2007年9月30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君和审字[2007]第1176号)。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尚未设立;董事会多以通讯方式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相关股东、董事发言记录不详细;部分工程业务合同、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整改措施:2007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选举独立董事黄胜蓝、时伟华、董事李世成、吕维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陈重、黄胜蓝、董事翁振杰、王庆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时伟华、陈重、董事翁振杰、王庆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江津、王庆瑜、独立董事陈重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公司努力创造条件尽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以确保公司董事能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由于公司外地董事较多,我们正在积极准备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以增强董事议事气氛。股东会、董事会上各股东、董事的发言均进行了记录。
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业务合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及时的信息披露。
2、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公司在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强化内控管理。
整改措施: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公司计划财务部组织公司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财务通则》、《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相关财务人员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公司制订了《公司会计档案制度》,并将根据《会计法》、《新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会计内控制度。
3、信息披露方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措施:2007年6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还进一步要求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负责地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
三、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了公司治理活动公众评议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以及重庆证监局的相关联系方式,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状况的评价。在活动期间,公司未收到来自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状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重庆证监局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就重庆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问题和存在不足的原因,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及时地进行改进。
1、公司治理问题:
为使公司切实履行整改计划承诺,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重庆证监局要求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措施: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聘请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9月30日向公司出具了标准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君和审字[2007]第1176号)。
2、对外投资问题:
重庆证监局对公司投资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万州商业银行股份等对外投资活动表示高度关注,对公司的资金安排、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风险控制提出要求,要求公司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措施:公司对投资天江坤宸涉及的地块以及周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并进行了可行性的分析和论证。根据证监局的要求,公司每周五以周报的形式向证监局汇报公司就投资天江坤宸股权开展尽职调查的进展情况;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江坤宸项目进行审计和估计;聘请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对天江坤宸的股权控制关系进行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报送证监局。
公司通过广泛地收集万州银行的相关资料,对投资万州商业银行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并将相关情况以及公司的资金安排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庆证监局。
公司在以后的对外投资活动中,将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控制项目风险和财务风险,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关联交易程序:
重庆证监局对公司投资天江坤宸股权项目、通过重庆国投信托计划进行新股申购的审批程序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
1)投资天江坤宸股权:
措施:公司根据相关关联交易程序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江坤宸资产及债务剥离完成后的情况进行了审计,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江坤宸进行了资产评估。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重天健审[2007]533号)和《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重庆天江坤宸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07)第85号)后,于200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公司投资天江坤宸的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
2)关于通过重庆国投信托计划进行网下申购新股:
措施:为提高公司沉淀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参与重庆国投公开发行的“渝信壹号”网下新股配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网下新股申购,单次参与计划资金上限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循环使用。
2007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渝信壹号”网下新股配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网下新股申购的议案》,并以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提交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凡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和信息披露,切实保护好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认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本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三会运作,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全面提高公司质量。
综上所述,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也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内部治理的认识。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懈地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程度,提高公司透明度,使公司始终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4日
上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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