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聚焦基金业变法
事件: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昨日在“2008《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年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将从五方面入手,继续在立法、执法和与相关司法机关配合等方面展开工作。他还透露,今年证监会将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和《期货法》的立法工作。
点评:我国目前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4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该法的颁布确立了基金行业运作的法律框架,推动了基金业更加规范的发展。时隔三年,在我国经济发展以及金融体系的变革发展的同时,也使基金业的发展面临着新问题和新要求,06、07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推动股市的上涨,基金也水涨船高,尤其是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前所未有的强烈,和在07年10月份以来震荡股市中投资者需求的多元化显现。而基金法在新环境下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目前基金法对投资范围设定比较严格,投资开放式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等其他基金的份额,需要国务院批准,这不利于组合基金(Fund of Fund)、房地产投资基金等产品的创新,限制了基金产品的多元化和基金行业规模的扩张。
另一个问题与目前国内基金业人员流动问题息息相关,相信大家已对基金经理跳槽行为司空见惯,这与公墓基金的激励制度有很大关系,目前《基金法》只对主要股东的资质进行了规定,对其他股东没有做明确规定。这虽然为股权激励留下了空间,但也有制度缺失之嫌,在《基金法》中修订和补充相关条款,允许基金管理公司采用有限合伙制和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当然,《基金法》还有其它的一些问题,当某种制度设计不适合经济发展的时候,将反过来成为阻碍力量,当相关呼声越来越高的同时,有关部门显然也认识到这一问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2007年12月初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就明确提出:“修改基金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我们有理由相信,08年的的焦点将是基金业变法,而这一变革必将推动基金业的大发展。
基金又摆“乌龙”,专业投资再失水准
事件:今日,伟星股份发布补充公告称,因同时参与伟星股份增发的网上和网下申购,四家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2250万股股份被视为无效申购,其中包括三只基金:宝康债券、华夏回报、汇添富均衡增长。
点评:去年12月25日,伟星股份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表明,机构投资者可以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申购。但若投资者同时参加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伟星股份据此公告做出以上无效认定。
事实上,基金公司已经不止一次发生类似的“乌龙事件”了。去年9月爆出的“上电转债门”事件还让投资者大跌眼镜、四座惊愕。三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五只基金损失2200万元收场,最后以基金公司首次动用风险准备金弥补投资者损失收场。
基金公司作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拥有比较完善的内控体系,投资理应比普通投资者更专业。特别是在“上电转债门”事件之后,监管层要求各基金公司认真总结教训,进一步强化内控体系。然而,基金公司这次还是犯下同类低级错误,不由得再次让投资者对其投资的专业性、投资纪律的严谨性、风险控制的完备性都大打问号。
今年来,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走牛,基金公司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07年,基金净资产累计为32万亿元,较2006年底同比增长263.88%。在基金规模不断增大的过程当中,基金公司自身管理资产的能力以及基金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提高和完善。基金公司必须加强基金从业人员的教育,自查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中的漏洞,强化基金公司投资风险意识。
[责任编辑:amy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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