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3版)
政府解决“看病贵”重点还将从价格上进行干预,药价下降将是持续趋势,政府有关部门对药价的控制可能逐渐由单纯的行政控制手段,转向从扩大定价范围、制定合理差比价、划分中央和省级定价权限、限制流通环节加价等十个方面对现行药品定价和管理机制进行调整。
对于纳入医保目录的产品,依照现行中成药非处方药定价政策,公司组织专人积极与各地发改委及物价部门沟通协商,尽力使公司产品“优质优价”的特点得以体现。公司将充分利用政府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所出台的各种有利政策,争取更多层面的支持。此外,公司将积极运作推广自定价产品,使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市场份额的扩大,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形成规模效应,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原材料风险
随着国际市场对于国内中药材的需求持续增加,国内健康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中药原材料供求矛盾依然突出。国内生态环境不容乐观,一些物种濒危,中药资源生物多样性锐减,政府已经对受保护的部分动植物原料在使用和贸易上进行了管制和限制,并且纳入政府管制的这类原材料正在逐年增加;由于环境因素以及人工栽培技术水平较低等原因,部分中药材质量堪忧;全球性的气候恶化,突发性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中药植物生长,导致中药材市场价格波动加剧。
国家为了扶持中药材种植行业,已规定中药材种植企业可以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一方面将继续加强自有原材料种植基地建设,以控制药材质量、防范市场短缺风险,一方面有计划地进行原材料储备,减少市场供应量波动影响。此外,还对部分濒危及受管制原材料替代品的开发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寻求理想的替代品,保证未来公司的正常生产。
(3)市场风险
国家医药政策带来市场机会,但同时企业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加之目前对国内医药流通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使得公司一段时期内开发市场的难度依然较大。公司现有主导品种增长逐渐趋于平缓,后续品种的规划及其市场占有情况将决定今后时期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一方面积极利用政策,努力覆盖空白市场,加大营销力度,提高产品终端市场占有率,一方面深入研究品种资源,科学规划产品周期,着重培育优势品种、特色品种,依靠科研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4)应收账款及票据风险
公司2007年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1%,同比增长1.08个百分点。本公司由于实施现款销售和授信额度相结合的回款政策,因而对于应收账款控制力度较大。但是子公司目前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因而在一定时期内,应收账款在资产总额中仍将保持一定的比例,有可能给公司带来呆坏账风险。此外由于银根紧缩而影响经销商资金状况,以票据支付的比例大大增加,虽然都为银行承兑汇票,但是也具有一定风险。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季末结零制度,并要求子公司严格控制风险,严格控制回款时间,公司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票据的支付比例,尽量降低风险。
(5)国内宏观经济调控及人民币汇率变化风险
2008年政府已经明确将要“松财政、紧货币”,以抑制通胀、防范金融风险。信贷收紧使得中小银行的银根紧张、一些企业资金压力加大,也势必影响到医药行业流通环节资金面。此外人民币继续升值的预期也将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公司出口业务会产生不利影响。
5、资金需求及筹措
公司未来几年内将没有重大资本支出,公司在实施2008年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的过程中,正常生产经营、开拓市场销售业务及科研等产生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正常销售回款及银行短期借款即可满足。
(三)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957.15万元,比期初增加2,628.72万元,增长112.90%。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下属合营企业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投资比例
北京
同仁堂广州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零售
50%
北京同仁堂保定药店
药品零售
50%
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物制品及中西药的技术开发等
60%
北京同仁堂(马)有限公司
药品销售
60%
北京同仁堂(加拿大)有限公司
药品销售
51%
药品销售等
51%
北京同仁堂(印尼)有限公司
药品销售等
50%
北京同仁堂(泰国)有限公司
药品销售等
49%
北京同仁堂福建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药品销售等
49%
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信用担保
1%
2、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在香港
实施增发,募集资金净额约23,16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终端网络建设。
3、报告期内自有资金投资情况
(1)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之子公司北京同仁堂通科药业有限公司煮提车间工程,报告期内投入资金850.29万元,项目尚未完工。
(2)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之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报告期内投入资金206.69万元,项目已基本完工。
(四)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对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进行差异调节的情况详见报告全文报表附注十四.2。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及届次如下:
(1)于2007年3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2)于2007年4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于2007年6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于2007年8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于2007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于2007年12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根据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56,021,181.8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503,056.10元(含子公司提取额),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14,564,285.41元,减去2005年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108,505,491.85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6,576,919.34元。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434,021,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5,103,291.67元,剩余671,473,627.67元结转下一年度。此方案于2007年7月10日实施,红利发放日为7月16日。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于2007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待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实施设立。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分行业
营业收入(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中药
268,809.58
12.17
161,154.91
12.78
13.32
增加1.81个百分点
分产品
六味地黄丸系列
32,702.45
-1.70
16,678.25
-0.82
20.90
增加 0.02个百分点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分类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249,749.18
11.99
海外
20,535.91
14.77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之子公司北京同仁堂通科药业有限公司煮提车间工程
7,500万元
82%
尚未产生收益
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之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15,000万港币
97%
尚未产生收益
合计
22,570.5万元
-
尚未产生收益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7年本公司按照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83,753,089.9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375,308.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6,131,625.58元,减去2006年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65,103,291.67元,200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76,406,114.86元。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434,021,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720,564,947.29元。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434,021,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86,804,380股。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1,207.67
0.45
-
-
北京同仁堂(泰国)有限公司
193.67
0.07
-
-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粤东有限公司
4,561.20
1.69
876.80
0.76
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
-
-
299.13
0.26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1,909.73
0.71
170.92
0.15
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
-
-
110.84
0.10
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625.73
1.71
582.76
0.51
北京同仁堂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
2,122.14
1.85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043.76
0.91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1,857.40
0.69
1,629.66
1.42
合 计
14,355.40
5.32
6,836.01
5.96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355.4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