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2008-002
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9日在公司总部—武汉中商广场4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3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9名,独立董事谢获宝因有事未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谭力文表决。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规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2,892,964.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005,547.4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87,416.59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才弥补完亏损,且近几年不断壮大商业连锁业发展,资金需求量大,资产负债率偏高,为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2007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的议案》;
本公司报告期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追溯调整的事项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所得税由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7年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2007年期初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所有者权益累计影响数为1,132,709.61元,调增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1,306,841.41元,调增2006年期初少数股东权益82,803.78元;调减2006年当期净利润256,935.57元,其中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9,136.02元,调增少数股权损益12,200.45元。调增2007年的期初留存收益1,037,705.39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913,056.87元,调增盈余公积124,648.52元;调增2007年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5,004.22元。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本公司将已停止经营多年的武汉中南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进行了追溯调整,2007年期初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所有者权益累计影响数为10,000,000.00元,调增2007年的期初留存收益0元,调增2007年初的少数股东权益10,000,000.00元。
3、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的调整
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以及财会[2007]14号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2007年期初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所有者权益累计影响数为-849,687.52元,调增2007年期初留存收益788,542.79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10,501,216.54元,调减盈余公积9,712,673.75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1,638,230.31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三期),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
依上述规定,本公司对持有的武汉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进行了追溯调整。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武汉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4,129股,账面价值为280,000.00元,按照200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4.02元/股计算,应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941,198.58元,由此调减了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07年期初长期股权投资280,000.00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218,195.53元,2007年初该项新会计政策运用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所有者权益累计影响数为443,003.05元,其中:调增资本公积443,003.05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相关坏帐准备的议案》;
200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家电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成立了湖北众联金石家电营销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该公司主要批零兼营家用电器。近几年来一直经营不善,连续亏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对湖北众联金石家电营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余额为3,082,417.81元减记为零,本期确认投资损失3,082,417.81元;应收货款帐面余额5,640,580.09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5,640,580.09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自2000年至今为本公司会计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从而使双方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提议继续聘任该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继续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为2.57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联签办理。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同意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授信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薪酬兑现方案》;
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薪酬兑现方案》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动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谭力文、李燕萍、谢获宝任期已满6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提名,李光、赵曼、唐建新等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唐建新为会计专业人士。谭力文、李燕萍、谢获宝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深表感谢!
独立董事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简历见附件1,提名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已满,同意续聘熊佑良为公司总经理,易国华、朱定志、李鸽珍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一)
十四、审议《公司关于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第十三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针纺织品、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电器机械及器材、农机,果蔬、水产、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经营;连锁店经营管理;食品加工及配送、物流配送,仓储(不含易燃、易爆物品)。西药、中成药、烟酒、生鲜食品、副食、其他食品零售兼批发;黄金饰品零售及维修。(由持证分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与商品房销售。
兼营:摄影;干洗;字画装裱;工艺美术匾及玻璃用品加工;编织工艺品制造;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接受本系统单位的代理出口业务;经营本系统技术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配装、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及转口业务;复英汽车货运(由持证分公司经营)。
修改后为:百货;超级市场零售;其他综合零售;物流配送;仓储(不含易燃、易爆物品);摄影;干洗;复印;字画装裱;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汽车货运。(以上经营范围中需专项审批的,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使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一、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二、十四等九项议案须提交2007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47楼会议室(武昌区中南路9号)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光,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 年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现任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学科组成员、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委及市政府领导联系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曼,女,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劳动保障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高级特约研究员,目前担任福星股份、长江通信、武汉中百、ST大东海独立董事,任上述四家上市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并兼任马应龙、广田集团等十余家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的管理顾问。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建新,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主要社会兼职有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国有企业业绩考核专家咨询组成员、湖北